第十一章 破口大骂-《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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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贡布朗杰横行理塘,阻断西藏和内地的联通,西藏派兵平乱,领兵的宗堆,领受贝丹顿珠之命,同贡布朗杰暗通款曲,致使藏军连连失利。川督和噶夏责问,宗堆说什么“皇帝不差饿兵”,伸出手来,向朝廷索要军饷。
这个事儿传到北京,有一个礼科给事中,叫做刘云溪的,忽发奇想,上了个折子,说瞻对乃化外之地,又跟西藏接壤,不如赐给藏王,折抵军饷,这样,朝廷省下一大笔钱,又能够平瞻对之乱,两全其美,多好的事儿呀!
看到这个折子,从两宫皇太后,到关卓凡,到军机全班,无不气得发昏二十一章。
刘云溪的奏折,荒唐得太过分了。
首先,目下之西藏,根本没有什么“藏王”,刘云溪一张嘴,就把西藏推回到颇罗鼐乃至固始汗甚至更早的白教当道的时代了。
其次,瞻对虽然算“川边”,却不和西藏接壤,如果真的赐给西藏,瞻对就成了西藏在四川的“飞地”了。
最后,也是最紧要的,彼时朝廷的既定政策——虽未公之于众,是要拿川地藏区“改土归流”,并进一步向西藏收权的,你倒好,跳出来说什么“瞻对乃化外之地”,还要将瞻对向西藏那边儿推?
荒唐虽然荒唐,但本朝素有不以言罪言官的传统,不好给予降级、免职一类实质性的处分——不然就是“阻塞言路”了,于是传旨“痛加申斥”,就像当年詹事府右庶子孙东谋反对为小皇帝开“洋务、兵事”的功课,翰林院侍讲徐应祥反对修筑铁路,朝廷也是下旨申斥,并没有给予任何具体的处分。
至于徐应祥顶不住了,主动求去,那是他自己的事情。
不过,因为不想扩大这件事情的影响,以免被西藏方面抓到口实。负责传旨的,不是朝臣,只派了太监。
结果就出事儿了。
如果负责传旨的是朝臣,念完上谕。“钦此”之后,被申斥人“领旨谢恩”,就算完了,多难听的话都在上谕里面了,因为见诸煌煌上谕。话说的再难听也是有限的,无论如何,不会损及被申斥人的人格。
最多,接了旨之后,还有“问你的话”,这些话,都是皇帝本人的原话,虽然不少是“诛心之论”,但皇帝再生臣子的气,哪怕要杀臣子的头了。也不至于问候臣子的女性亲属。
所以,无论如何,被申斥人人格无虞。
可如果传旨的人是太监,就大不一样了。
不晓得从什么时候起,宫里的敬事房有了这么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凡“奉旨申斥”,念过上谕之后,负责传旨的太监还要对被申斥人“另行责备”。
“责备”?什么是“责备”?嘿嘿,就是骂人了。
太监的性格,因为身体残缺和所操劳役的特殊性,大多乖戾阴贼。除了银子之外,骂人是他们最感兴趣的物事,而论到骂人的花样翻新、刻毒入骨,大约天底下也没有人比得上他们。
既然有“奉旨骂人”这等好事。那还不骂个畅快淋漓?且詈骂的是平日里太监们一见到就要打千儿行礼陪笑脸的朝廷大臣,看到平日高高在上的大人老爷们跪在面前,在自己的唾沫星子中抖若筛糠,骂人的太监,内心会得到变态的满足。
如果“奉旨申斥”的对象,是一向视他们为卑贱之人、甚至不把他们当成人的“读书人”。那这份痛快,就更是无可言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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