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歌唱祖国-《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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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
“是。美利坚国‘国歌’奏过,按万国公议的仪注,就该奏大清国的‘国歌’——可是,咱们哪里有什么‘国歌’?于是,轩军军乐队拿了一支轩军的军歌,叫做‘歌唱祖国’的,暂充大清的‘国歌’,以全礼仪。”
“歌唱……祖国?”
“是,‘歌唱祖国’,”周馥笑了笑,“这个名字,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也颇有突兀之感。‘祖国’,自然是‘祖宗之国’、‘祖先之国’,亦即‘本国’、‘家国’之意。嗯,这个说法,虽然生僻,倒也不是没有人用过。譬如,魏默深著《圣武记》,就有‘巴社者,回回祖国’之说。”
魏默深,即魏源。
“这支军歌的名字……有趣!“李鸿章说,“‘祖国’之说如此生僻,‘歌唱’二字却又如此俚俗?放在这里,大约是……歌之、咏之、颂之、扬之……之意?”
“爵相高明,正是如此。嗯,说到俚俗,这支‘歌唱祖国’的歌词,更加俚俗!不过,这里头是有讲究的,据说,轩王说过:这些歌子,都是叫大头兵们唱的,歌词如果太雅驯了,大头兵们听不懂,写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处?”
李鸿章心中微微一震,过了片刻,点了点头,说道:“有道理!”
顿了一顿,说道:“玉山,这支歌的歌词,你还记得么?”
“记不大清爽了,”周馥说,“不过,我的笔记里边有记录,回头整理明白了,我抄一份,给爵相送过来。”
“好,偏劳了!”
有一句话,李鸿章咽了下去,没有拿出来和周馥“研议”:这支军歌,为什么叫《歌唱祖国》,而非……《歌唱大清》?
祖国,祖宗之国,祖先之国。
他的心底,隐隐约约浮动着一丝莫名的异样感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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