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舍(四)-《被敌国皇子巧取豪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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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韶没有时间再跟马较劲了,他转进马车内,拿了自己收拾的那个小包袱,抱了那只兔子,跳下马车,疾步朝东边跑。
他根本不需要仰仗于手绘的地图,只凭潜意识里的记忆,就能笃定哪条道通往溱京。
他无暇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对地貌如此熟悉,只闷头赶路,然而老天也跟他作对一样,明明刚刚还晴空万里,忽然黑云压境,遮住了太阳,明明是日中的时辰,居然昏暗如傍晚。
楚韶没带伞,只抱着怀中的兔子,低头赶路。
他抄的是近道,这条小路不及官道宽敞,周边人烟稀少,不过是荒郊野岭里一处荆棘丛生的小道。
原本没什么,忽然背后传来一阵动物的呼吸声,楚韶停住脚步,刻意留心听,居然还有磨牙的声音。
怀中的兔子察觉到危险,猛地竖起耳朵!
楚韶强自镇定下来,转身看了一眼,一只灰黑色的野狼埋伏在稀疏的枯草丛中,两眼发绿,森白的尖牙裸露在外,脊背弓起,是一个随时俯冲猎杀的姿态。
兔子在楚韶怀里不安地发抖,楚韶反手将兔子塞进包袱里,又从怀中掏出那把削铁如泥的匕首。
匕首很轻,是他这双手能握紧施力的唯一一件武器。
此时此刻,只有这把匕首能帮他。
匕首出鞘的寒光彻底激怒了野狼,它一个弓身弹跳,迎面朝楚韶扑来!
楚韶恍惚,似乎扑过来的不是野兽,而是一把长枪,他耳边响起战鼓声,在急促的鼓点中,他飞起一脚踹开了逼近脖颈的长枪。
野狼哀叫一声,凭空被踹出三米远!
楚韶怔楞片刻,似乎不明白自己刚刚是在做什么。
回头枪转瞬即至,他下意识闪躲,跌倒在地滚了数圈后,刚要挣扎起身,半个人大重如巨石的野狼又俯冲到他身上,利爪按在楚韶胸口,白森森的尖牙逼近楚韶,口水滴落在楚韶外露的脖颈上,咬破此处,鲜血将喷涌而出。
野兽浑浊的气息和牙齿上恐怖的腥味压迫着楚韶,他毫无反手之力。
片刻后,天边砸下一道惊雷。
一声哀嚎悠长诡异,滚烫的鲜血涌出体内。
比雷电还要锃亮的匕首倒插进野狼的天灵盖,自野狼的脖颈处贯穿,像油漏一样,浓稠的血如柱子一般流进楚韶白皙的脖颈和月白色的衣服上。
楚韶直视着野狼绿色的眼睛,直到这双绿眼在惊惧中彻底失去生机。
他利落地拔出匕首,双手同时用力,将野狼从自己身上推开,又抬起脚,将这具半个人大的野兽尸体踹出六米远,温热的血在空中撒了一地。
楚韶拂去身上的枯草和泥土,用被扯烂的衣袖擦拭匕首的刀身,将上面暗红色的血抹去,再将匕首收回银制的匕鞘。
做完这些,他捡起地上的包袱,将里头那只吓破胆的兔子抱在怀里,沾了狼血的手温柔地顺着兔子后背炸起来的毛。
几滴冰凉砸在他脸上,他抬眼望天,原来刚刚响在耳边的不是战鼓的鼓点,只是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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