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第二波操作-《绝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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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好慢啊。”可惜,完全没有真正雷神之锤应该有的速度。
接下来,白夜开始测试锤子各方面的能力。
基本上,原本有的能力,复制的雷神之锤也有。
但是都削弱了一大截。
这些都是在意料之中,白夜也没有在意,这些效果也足够了。
把戒指中剩下的能量再次消耗一空,白夜把复制出来的雷神之锤一股脑就装进了随身空间中。
复制物品,必须要通过“原物”。
想要通过复制品复制“复制品”可办不到。
这也是白夜没有把头盔重新卖给万磁王的原因。
源头卖掉了,货源自然也就断了。
雷神之锤不好动,那就多复制一些。
复制完毕,白夜干脆地掉头就走,他不是没有想过,干脆把雷神之锤收入到随身空间之中——大不了连周围的一块地一同收掉。
就当做是吃土了。
但是,这玩意毕竟是雷神的命根子。
弄得不好的话,会有不小的麻烦。
白夜不怕麻烦,但是日后的好处没有了怎么办?
他还想着去阿斯加德赚一笔呢。
奥丁会不会反对阿斯加德人手一把锤子?
就算奥丁反对,洛基那货应该不会反对。
不能拣了芝麻丢了西瓜,这一点白夜还是分得清的。
他是贪,却不是贪婪的奴隶,而是要贪婪的主人。
像贪婪灯戒的前任主人,被贪婪的情绪所左右控制,可不是白夜的风格和道路。
“现在就走吗?”尼禄问道。
“不,先看个热闹再说。”白夜说道,“如果今晚锦江不出现,我们再走吧。”
“锦江?”尼禄一脸懵逼。
“哦,就是雷神托尔,我给他起的华夏名字,托尔·锦江·徐。”白夜说道。
“总觉得老板你又自嗨了。”尼禄说道。
“切,你不懂。”白夜一副“高手寂寞”的表情,“总之先认个脸熟。”
就算是主世界,也分电影、漫画呢。
一些都有好多个人物版本。
先入为主的,通过电影或者漫画去判断一个人的身份,显然不是特别靠谱的手段。
认个脸熟,属于必要工作。
随着夜色的降临,一个身影大大咧咧地开始“潜入”。
若不是白夜及时下令放行,估计这货能被神盾局的特工射成“筛子”。
“唉,跟锦江兄还是有点区别啊。”尼禄不知道白夜不知道在失望一些什么。
就尼禄的感觉来说,雷神是非常英俊的男人。
这种英俊,跟尼禄、萨菲罗斯的偏向俊美风格不同,跟托尼·斯塔克的“男人可以不高,但一定要骚”也不一样。
倒是偏向于金刚狼,带点粗犷豪放,DC世界的海王也属于这个风格。
不过金刚狼那种显然是太粗犷了一些。
雷神就刚刚好,不偏不倚。
属于猛男,而不是金刚狼那种“猛兽”。
不过当雷神发现自己无法动用锤子的时候,就陷入到了某种不太好的情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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