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第二波操作-《绝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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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度好慢啊。”可惜,完全没有真正雷神之锤应该有的速度。

    接下来,白夜开始测试锤子各方面的能力。

    基本上,原本有的能力,复制的雷神之锤也有。

    但是都削弱了一大截。

    这些都是在意料之中,白夜也没有在意,这些效果也足够了。

    把戒指中剩下的能量再次消耗一空,白夜把复制出来的雷神之锤一股脑就装进了随身空间中。

    复制物品,必须要通过“原物”。

    想要通过复制品复制“复制品”可办不到。

    这也是白夜没有把头盔重新卖给万磁王的原因。

    源头卖掉了,货源自然也就断了。

    雷神之锤不好动,那就多复制一些。

    复制完毕,白夜干脆地掉头就走,他不是没有想过,干脆把雷神之锤收入到随身空间之中——大不了连周围的一块地一同收掉。

    就当做是吃土了。

    但是,这玩意毕竟是雷神的命根子。

    弄得不好的话,会有不小的麻烦。

    白夜不怕麻烦,但是日后的好处没有了怎么办?

    他还想着去阿斯加德赚一笔呢。

    奥丁会不会反对阿斯加德人手一把锤子?

    就算奥丁反对,洛基那货应该不会反对。

    不能拣了芝麻丢了西瓜,这一点白夜还是分得清的。

    他是贪,却不是贪婪的奴隶,而是要贪婪的主人。

    像贪婪灯戒的前任主人,被贪婪的情绪所左右控制,可不是白夜的风格和道路。

    “现在就走吗?”尼禄问道。

    “不,先看个热闹再说。”白夜说道,“如果今晚锦江不出现,我们再走吧。”

    “锦江?”尼禄一脸懵逼。

    “哦,就是雷神托尔,我给他起的华夏名字,托尔·锦江·徐。”白夜说道。

    “总觉得老板你又自嗨了。”尼禄说道。

    “切,你不懂。”白夜一副“高手寂寞”的表情,“总之先认个脸熟。”

    就算是主世界,也分电影、漫画呢。

    一些都有好多个人物版本。

    先入为主的,通过电影或者漫画去判断一个人的身份,显然不是特别靠谱的手段。

    认个脸熟,属于必要工作。

    随着夜色的降临,一个身影大大咧咧地开始“潜入”。

    若不是白夜及时下令放行,估计这货能被神盾局的特工射成“筛子”。

    “唉,跟锦江兄还是有点区别啊。”尼禄不知道白夜不知道在失望一些什么。

    就尼禄的感觉来说,雷神是非常英俊的男人。

    这种英俊,跟尼禄、萨菲罗斯的偏向俊美风格不同,跟托尼·斯塔克的“男人可以不高,但一定要骚”也不一样。

    倒是偏向于金刚狼,带点粗犷豪放,DC世界的海王也属于这个风格。

    不过金刚狼那种显然是太粗犷了一些。

    雷神就刚刚好,不偏不倚。

    属于猛男,而不是金刚狼那种“猛兽”。

    不过当雷神发现自己无法动用锤子的时候,就陷入到了某种不太好的情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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