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五章 女皇密令-《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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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出任“调人”,在意料之中。
第二条,充任“护卫”,对此,阿礼国本来并没有十足十的把握,以为多费口舌、反复折冲是免不了的,既想到“上头”如此痛快,其中的两个细节,更是颇出乎意料。
一个是“一定数量”。
关亲王要求的“护卫舰”的数量,是“两到三条”,“一定数量”这个表述,意味着,可在中方的要求的基础上,“视乎实际需要”,“适当上调”,甚至“不设上限”。
如果这个“实际需要”,仅仅是将中国运兵船安全护送到长崎码头,那么,“两到三条”,应该就足敷所需了。
除非,“实际需要”不止于此。
事实上,“实际需要”确实不止于此。
第二个细节——“护卫”任务持续的时间,说明了这一点——“应一直持续至日本国内局势基本平稳、或中法战争结束为止”。
关亲王并未就“护卫”的时间提出明确的要求,则其最低要求就是迄于增援部队登陆为止了。
不过,因为萨摩藩在九州岛,江户和京都在本州岛,彼此一水悬隔,中国军队若欲有进一步的行动,不论由九州而本州,还是由本州而九州,都不能没有海军的支持,如果英国的“护卫”工作迄于增援部队登陆即止的话,中国军队的活动能力——也即威慑能力,将大打折扣。
“上头”的这个决定,意味着,英国对于日本内部“纷争”的“调停”,不是真正中立、持平的,而是左一方,右一方。
其所左者,自然就是“护卫”的对象,那么,其所右者呢?
第三条,叫萨摩藩海军中的英国教习,“暂时离开萨摩藩海军,直至‘中国舰队’完成对中国援日部队的‘护卫’任务”——这一条,完全出乎阿礼国的意外!“其所右者”,呼之欲出——甚至,摆明车马了!
第四条,好像怕这个车马摆的不够明白似的,“若‘护卫’的对象以及护卫舰队本身,受到来自任何方面的攻击,护卫舰队都将予以坚决的反击”——
嘿!
还需要说的再明白些吗?
这份电文,意味着大英帝国的东亚政策,发生了重大调整!
阿礼国的心跳,微微的加快了,他定了定神,继续看了下去。
下面是对这种“调整”的解释。
“女王陛下谕,即不论法、俄诸事,单以一苏伊士运河论,其重要性,便十倍于一日本、百倍于萨摩一藩矣!”
“苏伊士运河之得失,关系大英帝国气运之消长,天赐不予,反受其咎!”
可是,中法之争,中国如果失败,就无法向埃及要求苏伊士运河的股份;而中国拿不到股份,英国就无法分润,因此,“必以保证中国对法战争胜利为第一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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