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五章 吾之大敌-《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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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张勇说道,“怎么个……‘升级’法儿啊?”
“首先是选材就非常严格,”施罗德说道,“能入猎兵营者,都符合这样几个要求:体格健壮、肩膀宽阔、敏捷灵活,身高五英尺四英寸到五英尺八英寸,这拨人,大都是猎户和牧人子弟,多来自于山区,打小就身强体壮,惯于翻山越岭。”
张勇心算了一下,“五英尺四英寸到五英尺八英寸……大约是一米六二到一米七二的样子?这对于欧洲人来说,不算太高嘛!”
“是,如果太高了,‘敏捷灵活’就谈不上了。”
“还真跟‘轻骑步兵’挺像的——怪不得是什么‘升级版’呢!”
“其次是训练——”施罗德说道,“别的不说,单就走、跑一项,猎兵就远在普通基干步兵团士兵之上了。”
“法军操典规定,每步二十五英寸——不论慢步、快步、冲锋步,步幅皆同;其中,慢步每分钟七十六步,快步每分钟一百步,冲锋步每分钟一百三十步。”
“实话实说,这个步幅,实在是小了点儿,步速呢,也实在是慢了点儿;慢步、快步、冲锋步,三者步幅皆同,尤其胶柱鼓瑟。”
“横向比较,法军的慢,就更加明显了。”
“在战场上,一个法国营,二十五英寸一步,快步每分钟一百步,前进二百零八英尺;英国营、普鲁士营,却能在同样的时间内,快步前进二百七十英尺,比法国营多出百分之三十——人家一步三十英寸,一分钟一百零八步。”
说明一下,一英尺是十二英寸。
“如果是冲锋步,差别就更明显了——法国兵每分钟只能前进二百七十一英尺,刚刚好相当于英国兵、普鲁士兵快步的水平;而英、普的冲锋步,是每步三十六英寸、每分钟一百五十步,即一分钟前进四百五十英尺,足足比法国兵多出了百分之六十。”
“步幅限于身高,没有法子——法国地处南欧,平均身高,要低于英国和普鲁士——可是,无论如何,冲锋步——即跑步的步幅,应该大于慢步、快步啊?”
“还有,步速如此之慢,也是叫人难以容忍!”
“这也是普鲁士的卡尔亲王何以痛诋法国军事训练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当然,不管法国还是英国、普鲁士,‘冲锋步’这样东西,都是‘排队枪毙’的玩意儿,这一套,咱们已经不玩儿了。”
“排队枪毙”四字,出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之人之口,自然违和,不过,这个说法,是辅政王对线列作战方式的“形象化训示”,在轩军内部,早就流行开来了,辅以施参谋长“玩意儿”、“玩儿”等生硬的儿化音,颇具一种莫名的喜感。
“不过,法国人也不是一味颟顸到底的,基干步兵团的操典没改——其实法军也有法军的苦衷,这个迟一些我再说——猎兵营的操典,可是大幅改过了,而其切入点,正是这个步幅、步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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