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零章 吾之所欲,无他,唯中国之强大耳!-《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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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关卓凡说道,“且孙可望再造的,不仅仅是一支兵,而是一个国!——或者说,因为他再造了一个国,才能有这样的一支兵!”

    “张献忠死时,大西军其实已经陷入了绝境——后有本朝的追兵,前有南明扼守长江天险,前不得,后不得,眼见就要全军覆没了!”

    “但张献忠一死,孙可望即联络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杀掉了‘皇后’和宰相汪兆龄——张献忠死后,此二人依旧高据诸将之上,不但颐指气使,更主张一切皆照‘先帝’生前意旨行事,即:继续‘杀,杀,杀’!”

    “障碍一去,孙可望等立即改弦更张,下令‘自今非接斗,不得杀人’,区区九字,如有神效,大西军面貌一变,气势再起,一举攻克重庆天堑,打开了南下的通路。”

    “由川入黔之后,孙、李等果然秋毫无犯,所过民皆安堵,南明守军,固然无力与抗,本朝追入贵州之后,亦因地方荒芜,粮食接济不上,不能不班师回川,由此,大西余部便彻底摆脱了前有堵截、后有追兵的困境,从容展布了。”

    “孙、李、刘、艾并没有偏安于贵州——第一,贵州太贫瘠了,没有多少施展回旋的余地;第二,彼时,本朝已经控制了四川,贵州距四川,也太近了些——孙可望将目光投向了云南。”

    “刚好,彼时的云南,发生了沙定洲之乱——蒙自土司沙东洲叛乱,黔国公沐天波出逃,云南全境一片混乱,时机真正再好不过,于是,孙、李等挥军入滇,并冒称自己是沐天波妻子焦氏家族的兵马,此次入滇,是为沐国公复仇来着。”

    “这一招大有奇效,滇、黔两地人民,皆深信不疑,大西军所至,悉开城门降,全无梗阻,直到孙、李兵临昆明城下,当地官民才发现,‘焦家兵马’的真实身份,居然是——‘流贼’!”

    “不过,已经晚了。”

    “孙可望由此被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等推为主帅。”

    “经过一年的东征西讨,云南全境彻底平定,孙可望开始着手‘建国’了。”

    “这个‘国’,不是‘大西’,而是‘大明’。”

    “为聚拢人心,减少内耗,孙可望同沐天波以及云南当地官绅达成妥协,弃大西年号,用大明年号,共誓‘共扶明后,恢复江山’,不过,因为云南僻处西南一隅,中国大部分地方则一片混乱,弄不清楚彼时的‘正朔’是哪个朝廷,因此,暂用干支纪年。”

    “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决定,不然的话,云南的各派势力,不可能一心一意的聚拢在孙可望的麾下,这个……嗯,‘促大局,谋发展’。”

    “咱们来看看,孙可望在云南,都做了些什么?”

    “第一,整顿吏治。”

    “孙可望‘重廉吏,除贪酷’,治吏的最重要的一招,就是‘不时差人易服色,暗访查,有廉者立加将擢,贪者立拿斩首,传示各府州县’,如此雷厉风行,荡涤污秽,以致很快便‘全滇之官无一人敢要钱者’。”

    “第二,开言路。”

    “立登闻鼓,凡政有不便于民,许地方头人赴诉,立即除之;有可以便民者,立即行之。”

    “又传令地方,不论士绅军民,有为地方起见,即一得之愚,亦许进言,立引见,不许拦阻,即妄诞之言亦不深究。”

    “第三,行‘履亩科租’法。”

    “将部分州县和卫所的田地,‘分为营庄’,派大西军偏裨管理,踏勘田地所出,与百姓平分,然后在官府所征的那一半中,拿出五分之一,拨给田主——即田主所得,为收成总额的十分之一。”

    “算一算,这个收成的分配,大约是官四、民六。”

    狮子插一句,“分为营庄”——其实就是变相的“土地国有化”啊!

    产权,名义上还是“田主”的,可是,处置权、收益权,已经被政府拿走了。

    “这个收成,官府征走一半,看似重赋,不过,这是一次过的,除此之外,耕者既不必向田主交租,也再没有其他的苛捐杂税,较之以前,所得不是少了,而是大大的增多了——以前,田主、官府各种盘剥之后,耕者之所得,可能只剩下二、三成了!”

    “因此,耕者皆大为踊跃,当年的收成,就倍于往昔;次年,又是大熟;第三年,还是‘大有年’——可谓五更丰登了!”

    “官府、小农两利,倒霉的,自然就是‘田主’了。”

    “不过,倒霉也有限——虽然只能拿收成的十分之一,但因为‘蛋糕做大了’,这个‘十分之一’,虽还是比不得之前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二’,可也差不了太多,至少,生活有着,饿不着肚子!”

    “因此,对于‘履亩科租’,田主们只是腹诽,尚不至于铤而走险。”

    “第四,铸铜钱。”

    “‘铸铜钱’三字,说起来、听上去,平平无奇,然而,对于云南,却是改天换地的一件大事!”

    “说来吊诡,云南产铜,中国铸钱用铜之半,出自云南,然而,云南自个儿,直到前明万历之时,仍以贝币交易!之后,虽经官府倡导,逐渐使用银、铜,但民间交易,贝币依旧畅行其道。”

    “孙可望令有司铸‘兴朝通宝’,并以霹雳手段,大力推行,三令五申,严敕人民弃贝币、用铜钱,违其令者,劓之乃至刖之!直至罪死!”

    “不过短短一年,铜钱流通全滇而贝币绝迹!”

    “竹兄,这真正是一个奇迹!——匪如此,哪里来的百业兴旺?云南又如何可以同中国其他省份,彼此交通,互惠有无?”

    “第五,整顿盐课。”

    “云南产铜之外,还产井盐,这亦是一大利薮,只是以前重视不够,管理不善,由得各盐井自生自灭,官府从中所得无几。”

    “孙可望将一切盐井收归官有,设‘总理云兴通省盐政税务总镇’——管盐课的官员的头衔,竟然是总兵!这是以军法部勒井盐之生产经营,可算是‘军管’了!”

    “抽课的比例,仿佛‘履亩科租’,官四、灶六。”

    “当年的盐课收入,就达十数万两白银——明季银价本来就贵,云南产铜,更是铜贱银贵,十数万两白银,那真正是一笔钜数了!”

    “第六,整肃军纪。”

    “可望立法,‘如兵余小子有擅夺百姓一物者,立刻取斩;如该主不首,连坐;该管官失察,责八十棍。’”

    “这绝不是说说而已!曾有刘文秀部小校于嬉闹之时,失手误伤民户二岁小儿致死,该管总兵判责该小校军棍四十,断烧埋银若干于民户。民户虽然悲痛,并无二话。可是,刘文秀知晓之后,大骂该总兵,传令将那个倒霉的小校,立即绑出辕门枭首,并将人头传送该民户。”

    “如是,凡发兵征剿,所过道路,鸡犬不惊,百姓卖酒肉者路旁不断——时人有语,‘立法若是之严,故民得安息反富庶焉!’”

    “第七,秣马厉兵,整军备战。”

    “平定全滇之后,兵源大幅增加,乃征发数万民夫,修建大校场,日夕操练士卒,日日小操,每逢三、六、九大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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