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掌嘴!-《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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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聘公!”刚毅说道,“‘上头’颇有期许!李宗绶、宋尊邦到案之前,刑部一定要拿出一点扎实的证据来——不然怎么能打他们一个下马威?我看,潘达成要再审一次!还有,要开审户部山东司的书办!”

    颜士璋沉吟说道:“潘达成当然要再审,户部的书办也该问。只是,如果潘某人还是一副牛皮糖的模样,如之奈何?”

    刚毅狞笑了一下,说道:“如果他还是不知好歹,说不得,就只好动刑了!”

    颜士璋不说话,脸上是不以为然的表情。

    不是说不能动刑,而是“八大圣人”问案,自高身份,向来以推求因果、勘磨案情为能事,能不动刑就不动刑。一动了刑,难免招“屈打成招”之讥,似乎便“落了下乘”,隐隐然有“丢了面子”之嫌。

    刚毅说道:“聘公放心,我不动大刑。不过小惩大诫,叫他迷途知返而已。嗯,我这个,不算霹雳手段,却是菩萨心肠!”

    刚毅的这番道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防止某某在错误的道路上愈走愈远”。

    另外,这个案子里边,银号掌柜掌握相当内情是一定的,倒不存在“屈打成招”的问题。

    颜士璋有沉吟了片刻,说道:“好吧,如果潘某还是执迷不悟的话,就照你说的办。”

    再审和初审相比,情形全然不同了:颜士璋和刚毅公服升堂,潘达成下跪回话。有提牢厅的差役,带齐了“家伙事儿”,在堂下伺候着。

    看到这副架势,潘达成原先从容的神态没有了,跪在地上,脸色苍白。

    正式问案之前,刚毅先疾言厉色:“今儿问案,倘若有人仍然意图狡饰,满口胡柴,难免自讨苦吃,勿谓言之不预也!”

    颜士璋开口问道:“潘达成,银号的‘例规’,你当我们不知道么?你们和京城大小衙门、六部司官书办,互有来往,有人想捐个官儿,请个诰封,都由你们经手;应入官的银钱,都由你们代缴——这都过了明路了!关系如此密切,银号收到的款子,由谁汇出,数额多少,又是怎么支出去的,岂有全然不知之理?你老实交代,安徽粮道汇来的款子,总数多少?都用到了什么地方去了?”

    潘达成身子微微发抖,勉强笑道:“回老爷,这个,老爷也说‘过了明路’的……这个,过不得明路的用项,小号奉公守法,是不好插手的……因此,安徽粮道的事情,小人实在是不知底细。这个,还请老爷明鉴。”

    重压之下,潘达成的回答非常不得体。“过不得明路的用项”云云,等于自认安徽方面在京有不法情事——这可不就是“知道底细”了?

    颜士璋和刚毅对视一眼,都是微微一笑。

    转回头来,刚毅开口了,声音冰冷:“看来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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