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老兄教训的是-《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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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泰是六科给事中,在体制上,会办五大臣欲对之有所“询问”,必须“奉旨”。这样一来,从“请旨”,到“准奏”,再到侍卫处出公事给都察院,最后由都察院通知王永泰应讯,两天时间又过去了。

    “询问”的地点就在都察院。

    案子虽然是刑部“承办”,但把王永泰传到刑部来是不合适的,因为他是举发者,不是嫌犯;而且,王永泰虽然只是五品官,品级远远低于会办五大臣,但他是六科给事中,是言官,这个身份,五大臣必须给予相当的尊重。

    同样的道理,户部、兵部也不大妥当。

    五大臣略一商量,索性把询问的地点放在都察院,这算是“登门拜访”,对言路,足够尊重了吧?

    因为是“奉旨询问”,五大臣和王永泰彼此不行参礼,只叙科名先后,相互作揖之后,延请落座。

    王永泰是一个形容枯槁的中年人,头发已经花白,面色蜡黄,眼神浑浊,木无表情。

    这副形容,看在眼里,五位会办大臣不由心中嘀咕。

    在座诸公,王永泰不是生得最丑的——最丑的那位当然是阎敬铭。但阎丹初大小眼一翻,精光闪烁,气势逼人,形容再轩昂的人,在身不满五尺的阎老西儿面前,也要不自觉地矮上三分。而这个王永泰,就跟一段烧焦了的木头似的,从头到脚,了无生气。

    这样一单轰动朝野的大参案,居然由这么一位人物发动?

    王永泰一落座,便从怀中取出一个白折子,递给瑞常,干巴巴地说道:“这是我写的一份说帖,请中堂和诸位大人过目。”

    瑞常是道光十二年的进士,在坐六人之中,科名最早;同时,虽然瑞常和阎敬铭、曹毓瑛、麟昌同为从一品,但瑞常的从一品,咸丰七年授左都御史的时候就得了,资历最老;更重要的是,瑞常是大学士,是“宰相”,在名义上,会办五大臣之中,瑞常的位份是最高的。因此,王永泰就把瑞常当成了五大臣之首。

    可是,瑞常接过他的“说帖”后,却并不即时打开,而是转身递给阎敬铭,说道:“丹公,你看看吧。”

    阎敬铭连忙说道:“中堂先请。”

    瑞常这才打开“说帖”,一目十行地扫了一遍,然后合上折子,再次递给了阎敬铭。

    瑞常的这个动作,再清楚不过地表明:办这个案子,阎敬铭才是真正的“主办”。

    阎敬铭看得可就认真的多了,只见说帖写到:

    “窃维贿赂之事,踪迹诡秘,永泰不在事中,自无从得其底蕴。但此案户部索贿累累,外间喧传,贿托者,即贿托黄绍祖、毛英章也;关说者,即向黄绍祖、毛英章关说也。巷议街谈,万口如一,是贿托之实据,当问之李宗绶、宋尊邦;关说之实据,当问之毛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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