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零章 兄弟阋墙-《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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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团的正使叫做小笠原长行,乃是幕府的“老中”;副使有两位,一位叫栗本锄云,衔头是“外国奉行”,一位叫小栗忠顺,衔头是“军舰奉行”。
“老中”是幕府的最高行政长官,辅助征夷大将军处理一切政务,大致相当于中国的军机大臣。和军机大臣一样,“老中”也不止一位,常设三至四名,地位最高的叫“大老”,犹如中国的军机领班。不过,“大老”不是常设职位,安政七年,即1860年,“樱田门之变”中,大老井伊直弼被刺死,之后幕府就没有再任命“大老”了。
“外国奉行”即相当于“外交部长”,“军舰奉行”即相当于“海军部长”。
使团带来了幕府正式请求中国出兵“助剿”的国书,以及天皇准许幕府向中国提出这个请求的“敕许”;幕府指授使团签署抵押借款协议的授权书,还有德川家茂写给关卓凡个人的亲笔信。
按照日本的幕藩体制,天皇是不可以直接和外界、当然也包括外国打交道的,什么话都得幕府和外面去说,签了协议,再跑到京都去请天皇“敕许”。
乍一看,这个“幕藩体制”,和近现代国家的君主立宪颇有相似之处:幕府是政府,天皇是国家元首,“虚君”,“敕许”——就是签个字,不过是履行通过法案的最后程序。
但实际上,两者根本不是一码事。
近现代国家的君主立宪,君主和政府是二而为一的,政治体制是一元的,签署法案是君主的法定义务;但“幕藩体制”是一种纯粹的二元政治结构,在法理上,天皇和幕府,京都和江户,是相互独立的,签署法案并不是天皇的法定义务。
事实上,法案没有天皇的签署也照样可以推行;只是有了天皇的签署,这个法案理论上才具有完整的效力。
而天皇肯不肯签署这个法案,即是说天皇听不听幕府的话,完全取决于幕府的势力是否足够强大。
这个“是否足够强大”,不是相对于天皇而言,“公家”——即天皇和他周围的贵族公卿,是没有自己的武装的,就是说,“公家”势力的绝对值,几百年来都是不变的。
幕府的势力消长,是相对于“幕藩体制”中的“藩”,即大名们而言的。
江户时代的早期,幕府对大名占有压倒性优势,天皇就很乖,将军说啥就是说,完全是个橡皮图章。江户后期,幕府逐渐走弱,特别是进入十九世纪以来,幕府财政愈来愈困难,“掌控天下”愈来愈力不从心。相反,“雄藩”们,特别是几个外样大名,如长州藩、萨摩藩、土佐藩,却愈来愈强大,此消彼长,天皇开始不听话了。
究其竟,不过是对于天皇来说,外边有了强援,可以拿来平衡幕府的势力;对于“雄藩”来说,可以挟天子而向幕府要求更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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